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五洋自控(300420)报收于4.29元,下跌5.71%,换手率15.98%,成交量178.41万手,成交额7.59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53.3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396.6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743.3万元。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侯友夫、蔡敏合计持有的五洋自控167,457,5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交易总额为675,000,00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高梧卓越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姚小春。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拟通过银行并购贷款并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担保。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及结算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程序。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高梧卓越成立于2024年8月,无其他实质经营活动。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侯友夫、蔡敏)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侯友夫、蔡敏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7,457,533股,占总股本的15%。其中侯友夫转让94,222,772股(8.44%),蔡敏转让73,234,761股(6.56%)。本次权益变动后,二人持股比例分别降至2.38%和2.36%。转让价格总额为6.75亿元,受让方为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后,受让方将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及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负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侯友夫、蔡敏与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控制权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高梧卓越转让合计167,457,5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价款合计6.75亿元,转让价格约为每股4.03元。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侯友夫、蔡敏变更为高梧卓越及姚小春。本次交易需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并办理过户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高梧卓越承诺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伟通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191人,代表股份229,949,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7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系列子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法定通过条件。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过半数同意。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披露。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伟通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1人,代表股份229,949,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7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中的7项子议案,包括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各项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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