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日收盘,天鹅股份(603029)报收于18.43元,下跌0.27%,换手率2.67%,成交量3.24万手,成交额5984.3万元。
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3.34万元,占总成交额8.58%;游资资金净流入288.09万元,占总成交额4.81%;散户资金净流入225.25万元,占总成交额3.7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王新亭。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109人,代表股份71,28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75%。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采棉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681%,反对占0.1263%,弃权占0.0056%。表决结果获有效通过。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新亭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28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7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采棉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1,191,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81%,反对90,060股,弃权3,900股。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7人出席7人,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吴维众出席,财务总监列席。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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