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日收盘,九洲药业(603456)报收于19.13元,上涨5.75%,换手率5.42%,成交量48.23万手,成交额9.02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972.17万元,占总成交额6.62%;游资资金净流出3509.45万元,占总成交额3.89%;散户资金净流出2462.72万元,占总成交额2.7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每股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9月8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889,446,028股扣除回购股份7,736,000股后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6,342,005.60元。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差异化分红导致除权(息)参考价按前收盘价减0.1983元计算。现金红利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部分股东自行发放。个人股东持股期限不同,税负分别为20%、10%或暂免;QFII及沪港通投资者按10%代扣税,税后每股0.18元。咨询电话:0576-88706789。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7,736,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故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889,446,028股扣减回购股份后881,710,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6,342,005.60元(含税)。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需进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为18.38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为18.3817元/股,差异影响约0.01%,小于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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