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25日退市龙宇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退市龙宇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刘策、董事会秘书张晔侃、徐增增、刘振光、卢玉平因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资金占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进展的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龙宇控股的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91,791.34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86,791.34万元。上述公告同时披露,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等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二)公司多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根据行政监管措施认定,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8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由于公司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对外披露、2022年批发业务中涉及货权转移要件的少量商检单存在缺陷、2018至2022年部分批发业务上下游客户供应商之间疑似存在同一控制(非公司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对2018至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18至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分别调减营业收入17,415,246.80元、2,242,252,537.17元、3,985,832,639.59元、4,039,289,345.62元、4,861,670,667.14元、2,111,008,609.72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0.11%、16.61%、44.57%、50.64%、48.69%、61.26%;分别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2,057.89元、5,606,516.64元、10,884,782.41元、9,222,665.54元、29,538,465.97元、5,827,694.55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0.02%、85.61%、16.11%、6.19%、91.14%、14.59%;分别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2,057.89元、5,606,516.64元、10,884,782.41元、9,222,665.54元、29,538,465.97元、5,827,694.55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0.35%、12.57%、8.79%、5.10%、193.03%、123.46%。2024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补充调整的公告》,按照年审机构审计意见并结合公司自查结果,在前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基础上,对2018—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部分报表科目进行补充追溯调整,本次更正不涉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等相关项目。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徐增增、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理刘策、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刘振光、时任财务总监卢玉平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晔侃予以通报批评,并公开认定徐增增、刘策、刘振光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年内不接受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徐增增、刘策、刘振光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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