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SZ)公告称,公司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其第1091684号“博士DOCTOR”商标的决定,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自1993年开始使用该商标,享有在先使用权利,因此即使判决撤销商标注册,公司仍能在原有门店范围内正常使用该商标。公司认为此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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