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1日收盘,威领股份(002667)报收于12.54元,上涨0.72%,换手率4.23%,成交量9.98万手,成交额1.25亿元。
8月21日,威领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173.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67.7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05.99万元。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16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谌俊宇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8月20日为授予日,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关联董事谌俊宇、张瀑、李佳黎分别回避表决相关子议案,其余子议案全票通过。此议案已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获得全票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5年8月20日为授予日,以6.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万股限制性股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16点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马津卓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列席。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同意以2025年8月20日为授予日,以6.10元/股的价格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万股限制性股票。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以下批准和授权程序:2025年8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8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同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8月20日,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万股,授予价格为6.10元/股。
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不属于特定人员且未发生特定情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授予日、授予对象的确定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威领股份还需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如下:董事长谌俊宇获授4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15%,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7%;董事、总裁张瀑获授110万股,占比5.92%和0.45%;董事、董事会秘书李佳黎获授70万股,占比3.77%和0.29%;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34人共获授1636.55万股,占比88.15%和6.75%。合计授予1856.55万股,占授予总数100%,占股本总额7.6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名单包括谌俊宇、张瀑、李佳黎等37人。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2月4日至2025年8月4日),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核查对象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确认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并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自查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除9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未买卖公司股票。前述9名激励对象的买卖行为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前,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以2025年8月20日为授予日,以6.10元/股的价格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6%。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各为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年和2026年归母EBITDA为正值,2026年子公司湖南临武嘉宇矿业EBITDA不低于6000万元。个人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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