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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张家港行新增17件判决结果,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来源:证券之星诉讼公示 2025-08-04 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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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17件张家港行(002839)作为相关当事人的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9054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戴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借款本金799763.21元,支付截止至2024年8月21日的罚息318013.76元、复利59573.86元,并支付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 二、原告某公司就本案债权对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张家港市××镇××路××号(××大厦)××室的不动产在抵押登记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编号: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7号,顺位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之后)、对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张家港市××镇××村××幢××室的不动产在抵押登记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编号: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5号,顺位于某公司2之后); 三、被告王某某对被告戴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王某某
    •     被告:戴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28日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9056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戴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1借款本金55万元,支付截止至2024年8月21日的罚息215763.65元,复利39888.26元,并支付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 二、原告某公司1就本案债权对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张家港市××镇××路××号(××大厦)××室的不动产在抵押登记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7号,顺位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之后]、对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张家港市××镇××村××幢××室××号: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5号,顺位于某公司2之后]; 三、被告王某某对被告戴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1
    •     被告:王某某
    •     被告:戴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28日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9059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戴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借款本金90万元,支付截止至2024年8月21日的利息27709.5元、罚息321095.28元、复利63806.78元,并支付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复利、罚息; 二、原告某公司就本案债权对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张家港市××镇××幢××室××号: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7号]; 三、被告王某某对被告戴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戴某某
    •     被告:王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28日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9061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邵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借款本金1999999.99元,支付截止至2024年8月25日的罚息786120.75元,复利144141.96元,并支付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 二、原告某公司就本案债权对被告戴某某、王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张家港市××镇××幢××室××号: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6号]; 三、被告戴某某、王某某对被告邵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戴某某
    •     被告:邵某某
    •     被告:王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1日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9641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朱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贷款本金45万元,支付截止至2024年9月20日利息2348.03元、罚息83700元、复利7731.83元,并支付2024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 二、被告朱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某公司律师费损失3000元; 三、被告吴某某对被告朱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朱某某
    •     被告:吴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2月28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2192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俞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借款本金36万元,支付截止至2024年9月4日的利息3615.67元、罚息68832元、复利6857.36元,并支付自2024年9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 二、被告俞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某公司律师费损失3000元; 三、被告何某某对被告俞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俞某某
    •     被告:何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18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4198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罗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一借款本金450000元并支付利息2925元、罚息91631.25元、复利9403.92元(暂计至2024年9月11日,自2024年9月12日起的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的15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一
    •     被告:罗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7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4201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华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某公司一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9月20日的利息为9744.16元、罚息为14462.5元、复利为515.74元,自2024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二、被告华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某公司一律师费损失4000元; 三、被告方某某对被告华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一
    •     被告:方某某
    •     被告:华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7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4449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刘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公司借款本金20万元,支付截至2024年9月20日的利息645.04元、罚息22269.85元、复利1179.81元,并支付自2024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和复利; 二、被告刘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某公司律师费损失3000元。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刘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14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5110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刘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22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11月19日,利息98.84元、罚息542.27元、复利7.27元,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
    •     被告:刘某
  • 判决日期:2025年5月15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5798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蔡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77852.8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12月19日,利息84元、罚息1814.53元、复利17.4元,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
    •     被告:蔡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16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5804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张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84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12月2日,利息1039.03元、复利8.3元,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
    •     被告:张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24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6101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陈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57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5年2月24日,利息1674.52元、罚息633.69元、复利47.03元,自2025年2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
    •     被告:陈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17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6111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李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62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5年1月8日,利息1709.51元、复利25.35元,自2025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李某
  • 判决日期:2025年5月26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6114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李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166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5年1月16日,利息2212.4元、罚息3602.2元、复利88.43元,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
    •     被告:李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21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6992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李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39509.91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12月12日,利息2920.67元、罚息1155.14元、复利247.79元,自2024年12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
    •     被告:李某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21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9581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赵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59174.3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5年4月15日,利息1294.57元、罚息246.46元、复利22.01元,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
    •     被告:赵某
  • 判决日期:2025年5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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