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长城汽车(601633)报收于21.63元,下跌2.22%,换手率0.33%,成交量20.57万手,成交额4.49亿元。
7月31日,长城汽车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4411.12万元,占总成交额9.83%;游资资金净流入1730.66万元,占总成交额3.86%;散户资金净流入2680.45万元,占总成交额5.9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七次和第八次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回售价格为100.2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回售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8月7日。- 回售期内“长汽转债”停止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满足回售条款而“长汽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本计息年度(即2025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风险提示:截至目前,“长汽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股票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2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长汽转债”将停止交易。- 回售申报期内,持有人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回售期内“长汽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312-219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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