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8日收盘,西大门(605155)报收于12.66元,下跌0.39%,换手率1.54%,成交量2.9万手,成交额3691.68万元。
7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3.67万元,占总成交额6.06%;游资资金净流入68.13万元,占总成交额1.85%;散户资金净流入155.54万元,占总成交额4.21%。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会议文件,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3年6月16日,公司调整授予价格为6.70元/股。2024年6月21日,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为4.64元/股,授予登记数量为3,521,000股,回购注销118,860股。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回购价格调整为4.39元/股,回购注销249,340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68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7,060股。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837,06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4日。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售期自2023年7月13日起算,截至公告披露日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023-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累计达到14.54亿元,超过触发值13.36亿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79名激励对象中有49名考核结果为A,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68人,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7,06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4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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