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恒兴新材(603276)报收于16.74元,较上周的16.53元上涨1.27%。本周,恒兴新材7月22日盘中最高价报16.82元。7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16.27元。恒兴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34.76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127/16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080/51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二是《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二是《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是《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8日10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宜兴市青墩路1号。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5日,征集人鲍旭锋先生对所有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征集内容涉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考核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适用于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17.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副总经理邵业伟获授33.45万股,副总经理顾海平获授29.87万股,财务总监周红云获授20.31万股,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8人)共获授117.08万股,预留部分16.49万股。
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预留16.49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11人。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预留16.49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11人。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使用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宁波银行宜兴支行结构性存款,现已收回本金及103.22万元收益。本次将继续使用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宁波银行宜兴支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4日,预计年化收益率1.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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