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东峰集团(601515)报收于3.88元,较上周的3.86元上涨0.52%。本周,东峰集团7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3.94元。7月22日盘中最低价报3.8元。东峰集团当前最新总市值72.73亿元,在包装印刷板块市值排名5/4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305/5148。
东峰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14:00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2,774,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430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80,749,270股,占99.7939%;反对1,684,836股,占0.1714%;弃权340,284股,占0.034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3,616股,占90.2351%;反对1,684,836股,占8.1241%;弃权340,284股,占1.640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东峰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地点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7,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2,774,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430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在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表决结果:A股同意980,749,270股,占比99.7939%,反对1,684,836股,弃权340,284股。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获得超过2/3有效表决权股份通过。黄晓佳先生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3,748,767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非儿、汤彬见证并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东峰集团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指出,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苏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手续。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包括经营范围及企业类型变更。经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完成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及企业类型的变更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由谢名优变更为苏凯;经营范围变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捌亿肆仟贰佰玖拾壹万柒仟零陆拾玖元,成立日期为1983年12月30日,住所位于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等多个片区。
东峰集团章程经2025年7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2917069元,注册地址位于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股份总数为1842917069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