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4日收盘,新 华 都(002264)报收于6.68元,上涨2.45%,换手率5.47%,成交量35.78万手,成交额2.38亿元。
7月24日,新华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558.5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28.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86.55万元。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7月23日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国涛主持。共有192人参与表决,代表股份数量240,473,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38%。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增加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修订公司章程、审议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的同意比例在86.4375%-93.9789%之间。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蔡顺梅律师、江建华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在福州市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增加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修订公司章程、审议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72,365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90人,代表股份240,001,006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也进行了详细统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文件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32,821,361.13元和资本公积409,984,532.67元,合计542,805,893.8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将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939,099,261.34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对其债务风险合理评估。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变更,不影响债权人现有权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7日,注册资本719,811,300元,住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香莲里28号莲花广场商业中心二层237-263单元。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商品销售、进出口业务等。章程规定股份发行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1元,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章程还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规定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此外,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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