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5日收盘,泰达股份(000652)报收于4.36元,下跌1.58%,换手率2.13%,成交量31.47万手,成交额1.38亿元。
7月15日,泰达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018.47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231.97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786.5万元。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三级子公司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泰达都市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达综合治理的全资子公司。泰达都市无土地储备及开发项目,无业务,无融资贷款,无担保事项。截至清算时点,泰达都市资产总额为319.36万元,负债总额为13,795.48万元,净资产为-13,476.12万元。- 关于放弃三级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大连融慧拟将其持有的大连泰达14.6341%的股权以3,000万元转让给江苏润业,南京新城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放弃四级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大连融慧拟将其持有的大连泰一15%股权以150万元转让给江苏润业,南京泰基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 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4:30,地点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15:00。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议案。登记方式包括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和29日9:00~17:00,地点为公司证券部。会务联系人为冯昱先生,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网络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投票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发行主体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关键绩效指标为公司所属环保板块垃圾处理量,2026年垃圾处理量需超过或等于530万吨。若未达标,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在原基础上增加10BP。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增信方式由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发行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发行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解散清算三级子公司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泰达都市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达都市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主要开发建设了和和家园、泰达美源两个项目,已分别于2011年、2016年交付使用。多年来,泰达都市已无土地储备及开发项目,于2019年注销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泰达都市无业务,无融资贷款,无担保事项,在岗人员1人。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泰达都市资产总额为319.36万元,负债总额为13795.48万元,净资产为-13476.12万元。本次解散清算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解散清算将使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放弃三级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四级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大连融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大连泰达14.6341%股权以3000万元、大连泰一15%股权以150万元转让给江苏润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新城和南京泰基分别对上述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拟放弃该权利。本次放弃不会导致南京新城及南京泰基所拥有大连泰达和大连泰一权益的比例下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大连泰达主要负责开发建设泰达慧谷产业园项目C地块,大连泰一负责开发建设泰达星辰四季项目住宅A地块。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改变南京新城、南京泰基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3500万元至7000万元,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高于589元/股。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42275股至11884550股,占总股本比例约为0.40%-0.81%。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资金来源为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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