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苏豪弘业(600128)报收于11.12元,上涨1.18%,换手率9.54%,成交量23.54万手,成交额2.64亿元。
7月10日,苏豪弘业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161.41万元,占总成交额4.4%;- 游资资金净流入522.01万元,占总成交额1.98%;- 散户资金净流出1683.41万元,占总成交额6.38%。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由马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 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集人;3. 续聘蒋海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陈长理先生、姚淳先生为副总经理,姚淳先生为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朱晓冬先生为财务负责人;4. 续聘沈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续聘曹橙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所有议案均获得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14时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17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919,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41%。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0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4,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9,919,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8.3341%。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张秋子、祝静律师见证,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马宏伟先生(董事长)、蒋海英女士、罗凌女士,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唐震女士、韩剑先生。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为:总经理蒋海英女士,副总经理陈长理先生、姚淳先生,财务负责人朱晓冬先生,总法律顾问姚淳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旭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曹橙女士。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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