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芭田股份(002170)报收于10.93元,上涨0.55%,换手率3.69%,成交量28.94万手,成交额3.15亿元。
7月10日,芭田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632.2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2145.11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3777.35万元。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55元/份。-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4元/股。-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104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631,600份。-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8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数量共计684,000股。-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58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90,500份。
监事会认为,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监事会确认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行权要求,同意104名激励对象在规定行权期内行权。对于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监事会确认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其在规定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对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监事会确认58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其在规定行权期内行权。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确认104名激励对象具备行权资格,行权条件已成就。-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确认8名激励对象具备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确认58名激励对象具备行权资格,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认为,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4元/股。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激励计划包括调整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截至2025年7月9日,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导致行权价格调整为5.255元/份。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5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1,090,500份,行权价格为5.255元/份。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应手续后方可行权。
公司10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2,631,600份,行权价格为5.255元/份。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全部行权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应手续后方可行权。
公司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涉及684,000股。解除限售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手续。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35元/份调整为5.255元/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3元/份调整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0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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