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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天赐材料(002709)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707.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9 0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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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8日收盘,天赐材料(002709)报收于18.7元,上涨1.58%,换手率2.38%,成交量33.02万手,成交额6.1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707.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089.0万元,而散户资金净流出6796.5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天赐材料计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拓展国际业务和推进海外项目建设。

交易信息汇总

7月8日,天赐材料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4707.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089.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796.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年7月4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旨在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发行方案包括上市地点为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股票种类为H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时间及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募集资金将用于拓展国际业务、推进海外项目建设等。-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及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处理与H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以适应H股上市要求。-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投保董事监事高管责任保险等议案。- 最后,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年7月4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旨在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 明确上市地点为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股票种类为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5%,定价方式将通过累计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对象包括全球投资者。-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在发行H股后转为境外募集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募集资金将用于拓展国际业务、推进海外项目建设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处理H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审议内部治理制度、确定公司董事角色、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投保董事监事高管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及相关方案。此举旨在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满足海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计划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香港法律的要求,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机构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截至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商讨本次发行的具体工作,除已审议通过的议案外,其他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就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9)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引入《香港上市规则》作为制定依据,更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结构,明确H股发行及上市相关条款,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权及运作规则,增加对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东提案等事项的具体规定,优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职责,完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及解聘程序,明确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以及更新公司通讯和公告方式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9,转债代码:127073)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H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为满足H股发行需求,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新制度。修订的制度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投资决策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以上五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还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这些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制定的制度有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其中前者经董事会通过后即生效,后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将在H股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现行制度继续适用直至新制度生效。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旨在提升公司表现素质,支持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政策强调用人唯才原则,在选拔董事时综合考虑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服务任期、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种族等因素。公司力求保持至少10%的女性董事代表比例,并重视女性人才培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甄选注重其能否提供独立意见,考虑其背景、资历及履职时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物色合适人选,并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多元化组成情况及政策执行进展。政策还规定提名委员会适时检讨政策有效性,提出修订建议,并由董事会审批。政策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9)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规则指出,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规则强调,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不良记录,且每年须参加培训。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选举通过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和津贴。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若遇阻碍,可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具体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等。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审查资格等。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和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审查赔偿安排等,确保薪酬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提前通知委员,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披露。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提前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投资者关系专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还应确保信息披露文件的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该制度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明确决策程序和责任,提高投资效益,减小投资风险。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投资行为,涵盖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技术改造、购买或新建设施、技术开发等;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证券投资等。投资管理基本原则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审批权限分为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和股东会四个层级,具体金额和比例不同。例如,对内投资金额在2亿元以下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超过20亿元或超过净资产20%的项目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类似。公司设立投资管理专题会议制度,由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审议重大股权投资计划等。总经理负责统筹投资项目分析和研究,形成可行性报告并提交决策。内审部门对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审计报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审慎对待投资风险,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5年7月)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定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主营高新材料技术研发和生产,涵盖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多个领域。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可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广州市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明确。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决策、监督经营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缴纳股金等义务。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公司章程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境内下属公司或合伙企业,以及公司聘请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制度明确了国家秘密的定义和处理流程,要求公司及相关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的文件、资料需依法报批并备案后才能提供或披露。公司应与证券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其遵守中国保密及档案管理要求。此外,制度规定了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存放在境内,需要出境时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司应定期自查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旨在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融资事项、股权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统筹推动公司ESG体系建设,监督和评价公司ESG实践,审核ESG信息披露内容。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方面,董事会秘书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交正式提案。议事规则明确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细节,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旨在确保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涵盖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定价原则、程序与披露、回避表决等方面。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人在股东会上应回避表决。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协商定价。交易双方应依据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计算交易价款,逐月结算。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涉及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董事和股东的回避表决程序,以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需履行相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控制风险,保护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但不包括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得超过持股比例,且需其他股东或认可方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确保其具备偿债能力和反担保能力。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特定情况下,如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根据决议签署担保合同,未经决议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需在签署后2日内报送财务部备案。被担保债务到期需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时,需重新履行担保申请审核批准程序。公司财务部应加强风险管理,督促被担保人及时还款,并制定应急方案。若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或审批担保合同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则主要内容包括:董事的选举和更换,董事任职资格及禁止情形,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权责涵盖提出建议、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保守商业秘密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财务预算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公司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成员或总经理提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确保决议落实。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利益。该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尚未正式公开。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公司需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并在特定情况下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部工作人员和知情人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内幕信息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时,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报告并公告。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须用于已公开披露的项目,变更用途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董事和高管需勤勉尽责,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符合特定条件。公司应持续关注募投项目进展,若出现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持续督导和年度鉴证。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营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席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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