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长城汽车(601633)报收于21.83元,上涨0.09%,换手率0.32%,成交量19.99万手,成交额4.39亿元。
7月4日,长城汽车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4110.52万元,占总成交额9.37%;游资资金净流入2113.22万元,占总成交额4.82%;散户资金净流入1997.3万元,占总成交额4.5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长汽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指出,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长汽转债将在2025年7月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础。该方案已获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长汽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于2025年7月10日刊登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转股价格调整公告。自2025年7月9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长汽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拟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7月8日前进行转股。联系部门为证券投资部,咨询电话为0312-2197812,邮箱为gfzbk@gwm.cn。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审议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7月4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发“长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长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6个月内(2025年7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6年1月5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长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长汽转债”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汽转债”,债券代码“113049”。转股期限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当前转股价格为39.61元/股。自发行以来,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等因素,转股价格多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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