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江瀚新材(603281)报收于24.57元,较上周的25.13元下跌2.23%。本周,江瀚新材6月30日盘中最高价报25.5元。7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24.49元。江瀚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91.73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32/16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770/514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为15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4496.0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43.31万元。该项目决算审计尚在进行中,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剩余待支付资金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随着该项目结项,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6666667股新股,每股发行价35.59元,募集资金总额2372666678.5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20592671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5年6月28日,公司与江瀚电子、中信银行荆州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专户仅用于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违约责任、协议生效与失效条件以及纠纷处理方式。公司注销了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和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节余资金已转出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5/17,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提议;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9日到2026年5月28日;预计回购金额2亿元到4亿元;回购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累计已回购股数2346384股;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3%;累计已回购金额5499.22万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22元/股到23.77元/股。基于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信心,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共享,加深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于2025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元到4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2025年6月9日,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2025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46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回购价格区间23.22元/股到23.77元/股,成交金额5499.22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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