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日收盘,佳缘科技(301117)报收于22.25元,上涨1.46%,换手率6.76%,成交量5.37万手,成交额1.2亿元。
7月3日,佳缘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622.13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382.6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239.48万元。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副董事长朱伟民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由92,263,300股增至129,168,62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3. 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4.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123.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 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所有议案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寄安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263,300.00元增加至129,168,620.00元,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123.1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14:5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00-17:30,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方式登记,但不接受电话登记。联系人:张顺,电话:028-86938681,邮箱:dongban@jykjzb.com。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2,26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9,168,620股,注册资本由92,263,300.00元增加至129,168,620.00元。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公司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份总数等信息更新;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增加审计委员会职权,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调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优化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条件;完善公司解散、清算程序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123.1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99.2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40478.07万元。此前,公司已多次使用超募资金,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累计使用36000万元,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6123.11万元(含利息收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预计当年能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83.69万元。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审议通过并支持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股东会应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并确保会议合法有效进行。议事规则自2025年7月起生效。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董事会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如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分别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或决议作出之日离职。董事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需移交全部文件,完成工作交接。离职董事不得干扰公司经营,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董事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需通过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在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应辞职。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必要支持和条件。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重大事件的报告、信息披露程序、保密措施、责任追究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按规定时间和格式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各部门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重大事件。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性决策机构,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还负责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管理信息披露,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提议、董事联名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7月发布。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等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管理层及相关部们需配合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包括会议召开频率、出席要求、表决方式等,确保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16.8620万元,总部位于成都高新区。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和副董事长一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事项,以及利润分配政策,强调保护股东权益和公司独立性。此外,章程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规范,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透明。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章程自2025年7月生效。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存在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接受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后,若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相关业务部门准备资料,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最终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佳缘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佳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9,499.28万元,超募资金为40,478.07万元。此前,公司已多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累计使用36,000.00万元,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6,123.11万元。本次公司拟使用6,123.1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5.1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此举旨在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预计当年可节约财务费用183.69万元。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总额的30%,且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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