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旗滨集团(601636)06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为独立董事买董监高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保费不超18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投。当独立董事因履职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保险公司赔法律诉讼费用及相应民事赔偿,具体以合同为准。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报酬,因履职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保险公司支付民事赔偿,独立董事履职风险包括哪些?民事责任外,有刑事责任?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承担因履职不当行赔偿,如何确保其认真履职?
旗滨集团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董责险包括的独立董事履职不当行为,主要指如过失、管理疏忽、信息披露不实等非故意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不包括独立董事故意违法、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等情形的赔偿。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董责险,本质上是公司为其提供履职保障,激励其勤勉履职,提升其履职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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