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17.68元,上涨0.51%,换手率5.5%,成交量11.6万手,成交额2.02亿元。
6月26日,深圳新星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7.12万元,占总成交额0.13%;- 游资资金净流入68.11万元,占总成交额0.34%;- 散户资金净流出40.99万元,占总成交额0.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涵盖了公司债券概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增信及偿债保障措施等内容。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343.22万元,营业成本248,801.93万元,营业利润-27,755.80万元,净利润-29,188.22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六氟磷酸锂毛利下降及减值、铁基轻骨料生产线减值、研发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等。截至2024年底,“新星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053.42万元,剩余3,388.28万元。部分募投项目进展放缓,如“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仅建成3万吨产能,“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缓建设。公司已按期支付“新星转债”利息,并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赎回兑付工作,相关债权债务已了结。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评级展望稳定。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未收到异议。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担任职务等信息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审议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二是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三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内容包括确定授予日、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审查激励对象行权资格等。会议还将推选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统计表决情况,见证律师将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问题或建议可与公司证券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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