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申华控股(600653)报收于1.87元,下跌0.53%,换手率1.14%,成交量22.09万手,成交额4150.16万元。
6月26日,申华控股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22.13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游资资金净流出207.5万元,占总成交额5.0%;散户资金净流入85.37万元,占总成交额2.06%。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全部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总裁高新刚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高新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选举产生第十三届董事会四大专业委员会委员,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高新刚、金永利、李卓和俞奕鉴。- 聘任高新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聘任沈明会先生、陈剑飞先生、周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中周春先生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以上聘任均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聘任程序合法合规,被提名人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备查文件包括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提名委员会决议。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4:00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宁波路1号上海申华金融大厦6楼。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融资计划、2025年度担保计划、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509人,代表股份532,987,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35%。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50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2987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35%。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新刚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融资计划、2025年度担保计划、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等议案。此外,选举高新刚、都波、范凯为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金永利、李卓、俞奕鉴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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