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银都股份(603277)报收于15.78元,下跌1.62%,换手率0.28%,成交量1.7万手,成交额2694.2万元。
6月26日,银都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39.61万元,占总成交额8.89%;游资资金净流入374.78万元,占总成交额13.91%;散户资金净流出135.17万元,占总成交额5.0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5股。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回购数量也相应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万股调整为72.5万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并确定2025年6月12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为25名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395,850股,授予价格为10元/股。监事会核实并同意了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提供法律意见。公司已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不得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涉及两类情况:一是因唐建林等4人离职,拟回购其合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总金额为900,000元;二是因2024年度公司业绩未达标,需回购在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147人,合计163.56万股,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公司还需履行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法定程序。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唐建林、范永进、曹治发、廖银萍持有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在职的147名股权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163.56万股。回购数量和价格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最终回购数量为2458620股,回购价款总计24839963.34元人民币。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5743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09746025股,股份合计613303455股。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确保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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