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浙江新能(600032)报收于7.53元,下跌0.26%,换手率0.24%,成交量5.88万手,成交额4428.79万元。
6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15.09万元,占总成交额16.15%;游资资金净流出506.41万元,占总成交额11.43%;散户资金净流出208.69万元,占总成交额4.71%。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审查了相关文件并见证了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坚群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6日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440,000,0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5名,代表股份568,234,509股。总计676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2,008,234,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5137%。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946,509股,反对2,171,300股,弃权116,700股,同意股份占99.886%。中小投资者同意133,946,509股,反对2,171,300股,弃权116,700股,同意股份占98.3205%。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676,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8,234,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3.5137%。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A股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2,005,946,509股,占比99.8860%,反对2,171,300股,占比0.1081%,弃权116,700股,占比0.0059%。对于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为133,946,509股,占比98.3205%,反对票数为2,171,300股,占比1.5937%,弃权票数为116,700股,占比0.0858%。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鉴雨、王佳玲见证了会议,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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