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中航沈飞(600760)报收于53.77元,下跌0.02%,换手率1.11%,成交量30.58万手,成交额16.68亿元。
6月26日,中航沈飞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9309.31万元,占总成交额5.58%;游资资金净流入882.74万元,占总成交额0.53%;散户资金净流出1.02亿元,占总成交额6.1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披露公告。本次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将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航沈飞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中航沈飞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在2024年6月14日和2025年5月29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航工业、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50.00元/股,发行数量为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0元,共有12家投资者获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航沈飞截至2025年6月20日新增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755699513.00元,本次发行增加注册资本800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8356995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31317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9686823.58元,其中增加股本8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889686823.58元。
中航沈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8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9,686,823.58元。本次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等12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将用于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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