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罗博特科(300757)06月2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和菲尼萨有合作吗?它向公司下了设备订单吗
罗博特科董秘:您好!Finisar系ficonTEC合作客户,ficonTEC为其提供设备,双方具体合作内容属于商业机密,公司未经授权,超过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披露的信息范围无权做单方面披露,敬请理解。具体情况请以客户官方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您好,罗博特科公司本年度跌幅超过40%,与行业内其他公司形成鲜明对比。据雪球有关大V“XXXX斯基”爆料,这与贵公司有关CPO设备的在手订单金额为0,且已被踢出国际CPO产业链有关。请问这一爆料真实度如何?如果真实,公司显然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欺诈行为;如果不真实,公司应该主动披露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产业进展,在手订单情况等信息,回应市场质疑。董秘的回复不应反复复制粘贴,给人以敷衍了事的欺诈感。
罗博特科董秘:您好!公司及子公司ficonTEC均在正常推进与客户端的购销经营活动,不存在被踢出产业链的情况。对此公司已根据客观事实做了明确正面回复,ficonTEC的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已经披露及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同时公司也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对于恶意中伤公司的不良行为,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公司形象和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是否可以提前预告 ficontec 订单,是否有客户下批量订单,公司当前产能是否满载?
罗博特科董秘:您好!1、ficonTEC目前已有部分量产订单,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已经披露及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对单笔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签署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合同,或单笔合同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17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框架性协议)公告格式》及时进行对外披露。如公司需要调整已经审议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ficonTEC自并表日后若所签合同金额达上述披露标准,将遵循信息披露一致性规则及时披露,公司所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的内容将不得违反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得侵犯国家机密、商业秘密。2、目前,公司正在快速推进落地相应的国产化安排,将在更加充分、及时地响应市场需求的同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应,为公司贡献业绩。总体来说,国内外都会有相应的产能提升,确保匹配客户的交期要求及向他们提供最好的服务。关于ficonTEC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经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及后续相关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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