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天鹅股份(603029)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鲁0105民初14540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奎屯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某某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661800元; 二、被告奎屯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某某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661800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 三、被告奎屯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某某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保险费1850元; 四、被告苏某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三项所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山东某某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奎屯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 被告:苏某
- 判决日期:2025年2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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