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25日水发燃气公开信息显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水发燃气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启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公司原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启明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派思投资未能完成2019年至2021年业绩承诺,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未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口头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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