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东睦股份(600114)报收于20.25元,上涨0.95%,换手率2.56%,成交量15.77万手,成交额3.2亿元。
6月24日,东睦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685.12万元,占总成交额5.27%;游资资金净流入309.01万元,占总成交额0.97%;散户资金净流入1376.11万元,占总成交额4.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报告及其摘要、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估机构独立性、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措施、保密措施、聘请第三方机构、前十二个月内资产购销情况、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等。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6月23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志荣主持,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3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934,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7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多项议案,包括交易方案、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等。此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等。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普通决议议案获得过半数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张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人选进行调整。其中,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继续保留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委派闫增儿、何灵敏和肖亚军担任其董事,具体由各子公司根据章程约定,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近日,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名称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306849772XJ,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绵三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闫增儿,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5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不含发动机)、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等。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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