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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森鹰窗业(301227)6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3.8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24 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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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23日收盘,森鹰窗业(301227)报收于24.24元,下跌4.94%,换手率10.9%,成交量3.7万手,成交额9068.9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23日,森鹰窗业主力资金净流出503.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92.3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96.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森鹰窗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选举边可仁先生为新任董事长,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4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内的多项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8.5%和17%,触发值分别为6.0%和12%。

交易信息汇总

6月23日,森鹰窗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03.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92.3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96.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 边可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边可仁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
  • 边书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等职务,但仍履行相关职责直至新任董事就任,并被聘为名誉董事长。
  • 提名周文晶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调整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边可仁先生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周文晶先生将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 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授予4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决定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赵丽丽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 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 审核通过了《关于核实<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中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8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五个议案,包括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及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日。出席对象包括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00-11:30,13:30-17:00。会议联系方式为联系电话0451-8670 0666-1506,传真号码0451-8670 5370-4110,邮箱地址ir@sayyas.com。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调整内容主要涉及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由原定营业收入绝对数值改为相对2024年的增长率,具体为8.5%的目标值和6.0%的触发值。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次调整已获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决议及修订文件,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森鹰窗业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12月22日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包括: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98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涵盖激励计划的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情况、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及禁售期等。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为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对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了调整。调整前,2025年的营业收入目标值为14.20亿元,触发值为11.80亿元。调整后,2025年的考核目标改为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的增长率,目标值为8.5%,触发值为6.0%。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处于深度调整阶段,窗产业经历市场阵痛期,中高端门窗零售消费疲弱,竞争激烈。公司采取了渠道转型、收缩传统大宗业务销售规模、整合经销渠道等措施。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还提到,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9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1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4.20%。具体名单包括销售人员如林成广、林百利等44人;管理人员如王艳波、赵国才等26人;研发人员如王勇、李小伟等20人;生产人员如王硕、刘丽爽等8人。这些人员覆盖了公司的销售、管理、研发和生产等多个关键岗位,体现了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重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发布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0%,授予价格为13.10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98人。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比例为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8.5%和17%,触发值分别为6.0%和1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80%和0%。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2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2%,首次授予180.00万股,预留40.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4.28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60人。预留激励对象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各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根据授予时间不同,归属期有所不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至2025年的营业收入,具体目标值和触发值已明确。个人层面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权益并公告。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需按规定程序进行。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此次调整旨在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调整,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由原来的营业收入绝对值改为相对增长率。具体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8.5%,触发值为6.0%。其余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保持不变。调整原因包括外部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窗产业市场变化以及内部销售渠道转型等因素。公司希望通过优化激励机制,在行业周期和公司业绩低迷情况下,激励团队动能,加速业绩回升。此外,公司正推进从大宗业务向零售业务的转型,以应对市场变化。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司简称森鹰窗业,股票代码301227,无独立财务顾问。自查结果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不存在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对象方面,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重大违法违规处罚,激励名单已由监事会核实。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有效期未超过10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完整性,涵盖目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有效期、授予价格、行使条件、程序、会计处理方法等内容。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竞争力。监事会确认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承诺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制订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确保实现各项业绩指标,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董事、高管等特定人员。考核机构主要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等协助。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5年,分年度对营业收入进行考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和目标值分别为:2023年10.20亿元、2024年11.70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8.5%。若公司业绩达到目标值,归属比例为100%,未达触发值则作废失效,介于两者之间按公式计算归属比例。个人层面考核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依据,保存期10年。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2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32%。首次授予180.00万股,预留40.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4.28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60人,不含董事、高管等特定人员。有效期最长48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根据授予时间不同分两期或三期归属。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至2025年的营业收入,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确保实现各项业绩指标,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董事会负责审核结果。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年和2026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8.5%和17%,触发值分别为6.0%和1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保存期为10年。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激励对象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0%,授予价格为13.10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98人。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比例为50%,归属时间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和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8.5%和17%,触发值分别为6.0%和1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80%和0%。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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