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联创(300343)06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何时能撤销风险警示,最近进展怎样
ST联创回复: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开始内部整改工作。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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