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健之佳(605266)报收于22.03元,较上周的22.2元下跌0.77%。本周,健之佳6月12日盘中最高价报22.64元。6月12日盘中最低价报21.87元。健之佳当前最新总市值34.05亿元,在医药商业板块市值排名22/3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903/515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1.10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8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722,051,604.31元,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154,542,92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384,86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48,158,06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973,874.80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0546)元/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波、王雁萍、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20%或10%。对于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1.10元。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711920。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健之佳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9月19日和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三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累计回购股份6,384,86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等规定,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健之佳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54,542,92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48,158,0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合计派发162,973,874.80元(含税)。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2025年5月27日收盘价23.15元/股为基准,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2.0500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2.0954元/股,影响小于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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