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宝钢包装(601968)报收于4.86元,下跌0.82%,换手率0.39%,成交量4.41万手,成交额2142.79万元。
6月6日,宝钢包装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9.2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57.2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7.96万元。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宝钢包装下属公司非股权性资产转让的议案》,同意下属公司之间资产转让以优化资产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靳海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宝钢包装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24日13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4号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选举靳海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6:30前,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参会股东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邮编200949,电话021-56766307,传真021-56766338,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取消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75,779,460元,股本数增加至1,275,779,460股;-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将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完善利润分配相关内容,明确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分别为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 修订后的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有关“审计委员会”表述调整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靳海明先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靳海明先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承诺参加证券交易所近期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靳海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靳海明先生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靳海明先生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章苏阳先生自2019年6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将于2025年6月10日届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公司提名靳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靳海明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靳海明先生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影响其正常履职。
提名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靳海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靳海明先生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靳海明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靳海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靳海明先生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靳海明先生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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