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4日和达科技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军、轮值总经理翁贤华、董事会秘书王亚平、财务总监伊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5年1月24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500万元到70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00万元到-200万元。同时,公司业绩预告公告披露称,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351.58万元,利润总额为-357.5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29.1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64.2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5%。2025年3月31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754.83万元,利润总额为-1,760.7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63.6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438.5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1%。更正原因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审慎评估,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以及营业收入减少。2025年4月16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754.83万元,利润总额为-1,760.7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63.6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438.5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1%。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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