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皖能电力(000543)05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贵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公告完成的非公开发行,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32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但在公告中,仅披露了7个发行对象的具体申购价格(见上市公告书第10页)。据了解,其他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均披露了全部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信息。请问,贵公司仅披露部分信息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或依据可豁免披露该信息?烦请说明。
皖能电力回复:您好,根据当时有效的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只要求披露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中也只要求列示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无需披露全部申购报价。经与当时公司承销商确认,符合当时合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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