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葛洲坝(600068)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粤2072民初15599号
- 标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湖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397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39740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 被告湖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15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 被告湖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121105元; 四、驳回原告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告: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中山市某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被告:李某乙
- 被告:某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被告:湖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9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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