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北摩高科(002985)报收于26.87元,下跌0.81%,换手率2.29%,成交量4.54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5月23日,北摩高科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563.53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08.64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672.17万元。
北摩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主持,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并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了独立董事薪酬至税前12万元/年。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决定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0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北摩高科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北摩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青松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摩高科将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0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北摩高科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
北摩高科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北摩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权限,规范行使职权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德良好,且不得存在不良记录。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北摩高科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军工事项特别规定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85.36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摩擦材料及制品的研发销售、航空刹车机轮及组件、飞机机轮刹车系统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组成及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及职责。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积极、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北摩高科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运作,降低经营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独资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本公司享有按出资比例或股东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上述人员需依法行使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子公司应遵循统一的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并报备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子公司需完善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对于重大事项,子公司应在决策前依照权限提请本公司审批。子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完整。本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进行检查,子公司必须配合执行审计意见。
北摩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证券事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公司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知情时间和内容等。公司应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悉范围,采取必要保密措施,禁止未经授权的泄露和传递。违反规定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其履行保密职责。
北摩高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管理与监督。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任免程序及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细则强调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环境。董事会秘书在执行职务时未尽责或因个人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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