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2日收盘,嘉化能源(600273)报收于8.48元,下跌0.35%,换手率0.86%,成交量12.0万手,成交额1.01亿元。
5月22日,嘉化能源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264.78万元,占总成交额2.61%;游资资金净流入630.51万元,占总成交额6.21%;散户资金净流出895.29万元,占总成交额8.8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0.2元。-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5月29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30日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放年度为2024年,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以1391045207股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44165685股,即以1346879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69375904.40元。- 除权(息)参考价格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1937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20%或10%。- 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公司2025年度回购股份计划的价格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81元/股。- 咨询方式: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5580699 0573-8558516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91,045,207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的股份44,165,685股,即以1,346,879,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69,375,904.4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已完成的2023年和2024年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44,165,685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因此,公司申请202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分配方案基数与股本总数差44,165,685股。- 公司根据实际分派和虚拟分派两种情况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结果显示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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