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众鑫股份(603091)报收于49.68元,上涨4.5%,换手率15.16%,成交量3.1万手,成交额1.52亿元。
5月20日,众鑫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969.1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10.0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659.1万元。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秘书程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34人,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786,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2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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