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9日收盘,美诺华(603538)报收于14.14元,下跌0.77%,换手率2.52%,成交量5.37万手,成交额7549.0万元。
5月19日,美诺华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83.75万元,占总成交额1.11%;- 游资资金净流入44.76万元,占总成交额0.59%;- 散户资金净流出128.51万元,占总成交额1.7%。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四期,分别为2023年第78期、2025年第812期、2025年第832期和2025年第653期,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和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分别为3.30%、2.15%、2.15%和2.15%,均允许提前转让。上述投资已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表示,此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风险方面,公司已对投资风险进行严格评估,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但仍不排除市场波动和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的影响。公司将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6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5月27日- 回售期内“美诺转债”停止转股“美诺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美诺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美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回售价格为100.6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回售期内“美诺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美诺转债”将停止交易。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