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东望时代(600052)报收于4.18元,上涨0.97%,换手率0.49%,成交量4.13万手,成交额1719.36万元。
5月16日,东望时代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5.09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09.72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24.8万元。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蓝节能)与公司参股公司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跃动新能源)于2024年5月签订《销售合同》,约定正蓝节能向跃动新能源采购10套600kWh锂电池和10套525kWh锂电池,含税金额合计为1,183.35万元。后因项目实际需要,双方签署《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将10套600kWh电池产品更换为20套770kWh电池产品,合同总金额变更为2,431.35万元。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电池原材料价格下降,正蓝节能与跃动新能源于2025年5月15日签署《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770kWh电池产品的单价由原定的92.40万元变更为69.3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由2,431.35万元变更为1,969.3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蓝节能已支付完毕本次交易所涉及的1,969.35万元款项。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案件已结案,上市公司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2亿元(不含执行费用等),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因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还款,甘肃银行与广厦控股及其担保人存在多笔金融合同纠纷,甘肃银行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加公司为被告。2023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广厦控股归还甘肃银行借款本金5亿元及相关利息,东望时代出质的浙商银行6,491.40万股股票在2亿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二审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了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6,491.40万股股票及分红款,合计约20,610.14万元,其中20,000万元划扣至甘肃银行账户,26.74万元为案件执行费用。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公司再审申请。2025年4月,案件结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获悉被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浙商银行股票及其红利已解除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浙商银行股票125,639,535股,其中64,914,000股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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