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香飘飘(603711)报收于13.1元,下跌0.23%,换手率0.69%,成交量2.83万手,成交额3695.65万元。
5月16日,香飘飘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50.5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3.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66万元。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由蒋建琪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选举蒋建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聘任蒋建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聘任杨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邹勇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聘任李菁颖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包括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所有议案均获得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学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丁学宝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丁学宝先生简历如下:1979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伊利集团酸奶事业部质量技术部经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风控中心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厂长职位,2020年10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高级总监,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全国饮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24年12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学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9名,包括蒋建琪先生、陆家华女士、杨静女士、蒋晓莹女士、邹勇坚先生、丁学宝先生、应叶萍女士、蒋胤华先生、俞荣建先生。蒋建琪先生当选为董事长,应叶萍女士、蒋胤华先生、俞荣建先生为独立董事,丁学宝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蒋建琪先生为总经理,杨静女士为副总经理,邹勇坚先生为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李菁颖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名单已公布。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为:联系电话0571-28801027,传真0571-28801057,邮政编码310042,电子邮箱ir@chinaxpp.com,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时在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1318号兰芳园工厂2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蒋建琪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出席人员包括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共248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4,217,050股,占总股本68.870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6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和监事薪酬、购买理财产品、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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