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振华新材(688707)报收于11.55元,上涨0.43%,换手率0.47%,成交量2.41万手,成交额2803.73万元。
5月16日,振华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91.0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5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87.44万元。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点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召开,由董事长侯乔坤主持。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共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0,727,114股,占总股本31.593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大成律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70人,持有表决权数量为160,727,11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1.5931%。会议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议案。议案3和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的苏魁律师和原松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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