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机器人(300024)作为被告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5)苏0205民初145号
- 标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案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本案按南通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南通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益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三人:宁波某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 被告:无锡某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无锡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 被告:沈阳某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5年1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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