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2件五 粮 液(000858)作为相关当事人的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214民初9497号
- 标题: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 裁判结果:准许宜宾某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宜宾某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新吴区某食品经营部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7日
案号:(2025)豫1621知民初119号
- 标题: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周口市开发区酱之味百货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合计20000元; 二、驳回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周口市开发区酱之味百货商行
- 判决日期:2025年4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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