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春兴精工(002547)作为被告的《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583民初29197号
- 标题: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某公司1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公司加工费491200.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491200.25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18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某公司1
- 判决日期:2025年2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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