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泰坦股份(003036)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浙0624民初3796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新昌县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江苏五之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货款81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其中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日起算;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算;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起算;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算;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日起算;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算;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日起算;以16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起算,上述款项均算至款清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黄某某对被告江苏五之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江苏五之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被告:黄某某
- 判决日期:2025年2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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