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五 粮 液(000858)作为原告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5)苏11民终231号
- 标题: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 裁判结果:一、撤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24)苏1102民初430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宜宾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当事人信息:
- 上诉人(原审原告):宜宾某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镇江市某百货超市(镇江市润州区万林洪百货超市)
- 判决日期:2025年2月2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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