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8日星光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俊威、总经理李振江、非独立董事张桃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5年1月20日,星光股份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50万元-225万元、355万元-520万元、135万元-200万元。4月27日,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2024年经审计利润总额为亏损3253.2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3097.5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2696.90万元。星光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金额与实际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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