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7日贝因美公开信息显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宏、副总经理金志强、陈滨、包秀飞、张洲峰、李志容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公司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3,091.66万元和1,693.55万元,上述资金在当年内归还公司;三是公司对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